7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8版)

邮箱:investor@wave-cyb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2022年的财务合理预测,监事会一致同意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为民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系根据各监事担任的行政岗位(如有)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确定,并且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领取奖金,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中关于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

本方案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整/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二)监事薪酬标准

1、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