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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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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其余条款不变。

上述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已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B股 编号:临2022-011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22年4月20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董事长张铭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5 、900925 证券简称:上海机电、机电B股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东怡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55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2年3月25日及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7项、第8项、第9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24日(9:00-16:00)持股东账户及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纺发大楼) 办理登记。公交线路:20、825、44、62、01、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下)。异地股东请于2022年5月24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汇商大厦9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00135 传真:021-68547170 电话:68546835、68546925

联系人:邢晖华、诸军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