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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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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95,438.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1%;营业利润为68,225.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57%;净利润为60,063.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40.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3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控体系规范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的编制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及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的2022年度交易金额与相关业务规模及其发展状况相符;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总额较低,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三角集团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邵在东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与中国重汽的交易金额,符合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业务规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公平合理;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国重汽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薪酬总额及确定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资产结构、流动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及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4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0,406,918.3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35,915,603.8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3,682,794.4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红利总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三角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中国重汽”)之间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资产租赁等方面存在长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熊顺民回避表决)和《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牛艳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两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丁木、王福凤、单国玲、林小彬、侯汝成、王文浩须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须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通”、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华进”、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平”、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华太”、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博”,下同。

注2:华通、华进、华平、华博、金桥华太为集团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角集团

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维修,土地使用权、住房租赁,成品油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角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169,046.65万元、净资产120,773.7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4.82万元、净利润20,071.31万元。

2、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895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主营业务:宿舍管理、餐饮、印刷等后勤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平未经审计总资产1,807.10万元、净资产336.9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55万元、净利润-102.15万元。

3、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工业新区浙江路西段路南

主营业务:模具、工装器具的维修、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通未经审计总资产918.75万元、净资产448.9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8.30万元、净利润-185.57万元。

4、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张村镇姜南庄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制造、安装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进未经审计总资产550.51万元、净资产127.2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9.09万元、净利润-135.18万元。

5、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74号五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博未经审计总资产9,936.84万元、净资产1,960.3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万元、净利润56.28万元。

6、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承功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3号C座102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桥华太未经审计总资产58万元、净资产-539.0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8.67万元、净利润215.82万元。

上述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华平、华通、华进、华博、金桥华太为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重汽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02,628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59.98亿元、净资产为470.33亿元,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4.83亿元、净利润44.72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一是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1年9月9日前)曾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二是公司董事牛艳丽女士在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任职,且自2021年开始兼任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起兼任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中国重汽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前述公司同受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四)、第三款(二)、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分公司包括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轮胎购销业务等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市场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或招标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仅对部分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厂房、设备租赁等,经双方协商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即在折旧摊销基础加上税费及一定的利润。

公司与中国重汽间的交易均为市场行为,公司每年通过参与中国重汽面向全体供应商的年度采购招标,竞标成功后签署中国重汽面向所有供应商的年度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公司全年轮胎供应按照中国重汽的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辅助性业务,由于专业化、成本和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其交易金额将保持稳定;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中国重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交易将长期存在,交易规模取决于市场环境、中国重汽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竞争力;上述交易正常、必要且合理。

上述交易依据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资产结构合理,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流动资金和银行存款较为充足。在保持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公司一直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自有资金目前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存款方式进行管理,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流动性和资金收益。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性,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除上述银行存款方式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提前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性。

(二)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99%,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基于公司的资产结构、流动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9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上升7.7%,环比上升1.1%。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一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同比上升8.1%,环比上升3.2%;合成橡胶市场价格同比上升13.4%,环比下降5.1%;钢丝帘线市场价格同比上升15.3%,环比上升0.9%;炭黑市场价格同比上升11.4%,环比下降6.2%。

2022年一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上升5.7%,环比上升3.2%;合成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上升12.4%,环比下降5.3%;钢丝帘线采购价格同比上升7.1%,环比基本持平;炭黑采购价格同比上升5.7%,环比下降6.2%。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2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分别为丁木、林小彬、单国玲、钟丹芳、熊顺民,牛艳丽、刘峰、范学军、房巧玲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熊顺民回避表决。本议案已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牛艳丽回避表决。本议案已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总额及确定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1年薪酬总额及确定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整合修订,公司拟修订相关制度并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为提高股东大会的效率,本次会议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另行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荣坤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燕进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为2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签署审计服务协议,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和2021年度无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签署审计服务协议,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和2021年度无较大差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信永中和事务所签署审计服务协议,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量合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和2021年度无较大差异;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8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上升9.6%,环比上升1.3%。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四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同比上升12.3%,环比上升5.4%;合成橡胶市场价格同比上升37.7%,环比上升6.9%;钢丝帘线市场价格同比上升22.0%,环比上升4.4%;炭黑市场价格同比上升42.6%,环比上升20.0%。

2021年四季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上升11.4%,环比上升3.6%;合成橡胶采购价格同比上升37.4%,环比上升5.4%;钢丝帘线采购价格同比上升16.1%,环比持平;炭黑采购价格同比上升37.0%,环比上升18.8%。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