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4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533万元。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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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除《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外,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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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5月17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系人:窦凯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传真:029-88320330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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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占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7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2、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诚信义务。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4、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及会计事项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