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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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2021年度工作情况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对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公司《反洗钱2021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业务规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战略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等因素,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规模: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规模最大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7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含买入返售)的合计规模最大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及因融资融券、承销业务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在下次授权前,本次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峥、陈玲、成晋锡、李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肖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与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金长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峥董事(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按规定将所提名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因工作调整,公司股东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查成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二)接替金长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提名查成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查成明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接替金长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按规定将所提名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张宏先生自2016年5月12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将于近期届满六年。为确保规范运作,董事会提名王旻先生(简历见附件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旻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接替张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如张宏先生任期届满时王旻先生尚未正式任职,张宏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王旻先生正式任职。王旻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收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股交”)的股东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夏中天瑞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巍瑞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各5%宁夏股交股权(合计15%,共900万元股权),收购价格合计不超过944.25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宁夏股交的持股比例将由51%增至66%,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专项授权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相关事项确定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陈峥女士简历
陈峥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星火制浆造纸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部经理,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附件二:查成明先生简历
查成明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市鼓楼医院财务处会计、财务处结账科副科长、科长、财务处处长助理。2007年9月起,任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投资部经理助理、王家湾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2008年3月起,任南京丁家庄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8月起,兼任南京玉桥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2年2月起,任南京丁家庄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南京丁家庄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2018年7月起,任南京市交通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0年10月起,任南京市交通集团财务部部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2020年12月起,任南京市交通集团财务部部长。
附件三:王旻先生简历
王旻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主任科员、机构部主任科员、副处长,风险办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党委委员、副专员,河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建投中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华证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顾问,上海复星集团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22年1月至今,任上海氢誉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旻先生目前兼任诚通混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09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2号),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已获核准。根据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向中国证监会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方能对外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此外,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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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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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10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京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7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9,764,68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前述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387,537,630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5,299,84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497,677.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73,802,165.69元。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0)0012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1,934.4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45.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及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专项账户销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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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余额超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约定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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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约定投向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均包括公司原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南京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南京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南京证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南京证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南京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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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及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及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将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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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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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
国资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方毅,住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8号,主要经营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等业务。国资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紫金集团是国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方毅,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一期10号楼27F,主要经营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紫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相关方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
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41.74亿元,法定代表人王雪根,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主要经营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新工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其相关方包括新工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新工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
交通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25.82亿元,法定代表人乔海滨,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等业务。交通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其相关方包括交通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交通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资本8.18亿元,法定代表人张睿,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9楼,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富安达基金及其子公司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五)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信托”)系紫金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32.71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峥,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0层,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紫金信托是紫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陈峥女士同时担任紫金信托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注册资本100.07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升荣,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主要经营存贷款、结算等业务。本公司董事陈峥女士同时担任南京银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七)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银行”)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36.61亿元,法定代表人赵远宽,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主要经营存贷款、结算等业务。本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副总经理孙隽女士同时担任紫金银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八)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