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4版)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选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林选玉女士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林选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林选玉女士简历

林选玉女士,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毕业。1999年8月至2011年8月,浙江苏泊尔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9月至2022年2月,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玉环)人力资源经理;曾获浙江省万名好党员、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市实用人才等称号;台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2022年3月入职公司。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六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有关工作以及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及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080.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73%;利润总额 8,187.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4%;净利润7,30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971,720股,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191,516.00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1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前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2万元人民币(含税),由公司依其实际任职时间按月平均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依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部分内容。

二、2022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2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万元人民币(含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确定并发放。

(2)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非公司员工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并将董事的薪酬方案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薪酬执行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报告事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 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素君

联系电话:0576-87371818

传真号码:0576-87371010

电子邮箱:cjy@headman.cn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