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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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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2年5月1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庆福、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3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1月11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投入募集资金4,625万元增加建设“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1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0,083.5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中“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建设的募集资金7,800万元,用于新项目“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8.67%。

(三)新募投项目投资的报批情况

“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已于2022年4月19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书(项目代码:2204-230109-04-03-529551),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15年1月27日经兰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4,783万元,计划建设期为三年,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 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配套设施。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冻干粉针剂产能 1.2 亿支、非 PVC 软袋输液 1,400 万袋、内封式软袋输液 6,500 万袋、玻璃瓶输液 3,000 万瓶、塑料安瓿水针剂 3,500 万支、固体制剂 10 亿片(粒)、化学原料药 60,000 千克和生化原料药 20,000 千克。2021年11月11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 “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的建设,终止后的募集资金4,625万元用于建设“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8,434.48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1,723.52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767.08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的“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是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以及2022年黑龙江省输液集中采购我公司大容量注射液中标情况,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便于大容量注射液的集中化、规模化生产调控,保证产品质量的目标达成,同时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非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开展“塑瓶大容量注射剂车间(308车间)和软袋大容量注射剂车间(307车间)”扩建项目。新项目的建设可以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输液集中采购产品种类需求、产量需求,对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总投资9,856万元。

1、项目建设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2条,分别为塑瓶大容量注射剂车间(308车间)和软袋大容量注射剂车间(307车间)。

项目建设符合新版GMP要求,配备吹瓶机、脉动真空灭菌柜制袋灌装机、自动灯检机、干燥灯检一体机等主要生产、检验设备仪器50余台套。

3、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固定资产投资与全额流动资金之和。项目总投资9,856万元,全额流动资金1,467万元,项目建设总投资8,829万元,其中:①固定资产投资8,389万元;②铺底流动资金44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其他费用等,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800万元,剩余资金将以自筹资金投入。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输液行业发展速度加快,以每年接近20%的发展速度递增。目前,国内大输液品种已比较齐全,可满足临床需要,产能居世界首位。随着近几年诸多与注射液相关的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中国注射液行业发展更加规范。从2012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限抗令”,整个行业开始步入寒冬。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大输液产量达到134亿瓶(袋),创历史新高,随后几年,受“限抗令”、“限输令”等政策及国内大环境影响,大输液产量增长率总体呈现下滑趋势。大输液消费量方面,2008-2016年,我国大输液消费量总体呈现上升的趋势,2016年我国医疗输液约为113亿瓶,创近年新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用药安全意识的增强和医院给药技术的进步,国内各大医院和患者对用药的安全性要求逐渐提高。大输液行业产业升级,塑瓶输液、非PVC软袋输液替代玻瓶成为趋势。近年来,我国大输液用量中,玻瓶输液占比呈逐年下滑趋势,塑瓶和软袋输液总体上升较快;其中,由于非PVC软袋输液具备自压缩特性、减少输液过程中污染机会、自身毒性低等优点,销售量的增长速度最快。

我公司在输液产品的包装形式上一直走在国内前列,同时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大输液生产厂家,拥有非PVC软袋大输液、聚丙烯大输液、自排式大输液、直立式软袋大输液、玻瓶大输液等多种剂型。从产量来看,我国大输液行业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我公司已经跻身大输液生产量的前列。各省的基础输液集采已经开始,目前,公司塑瓶大容量注射剂的产能为2亿瓶,软袋大容量注射剂产能为5,000万袋,我公司已经初步确定主导品规在黑龙江省的集采中标,为了更好的补充黑龙江大输液市场需求,必须提前布局大输液生产线,目前的生产能力不足,需要扩建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

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着从实际出发、便于发展的原则,根据产品目前市场情况及未来产品市场发展前景,确定项目建成后年达产塑瓶大容量注射剂12,500万瓶,软袋大容量注射剂5,000万袋。涉及总建筑面积为3,380平方米。

建设塑瓶大容量注射剂车间(308车间):1,780平方米

建设软袋大容量注射剂车间(307车间):1,600平方米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建设风险

本项目涉及建设期,建设材料涨价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投资发生变化的风险。风险应对措施,本项目加快建设,建设期为1年,降低了建设材料涨价的风险。公司具备成熟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或将制定系统防范对策,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控制与管理,将项目建设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2)其他风险

本项目建设还将遇到其他风险包括产品价格、产品竞争力等市场风险;成本风险,包括原材料费用和经营费用;资金风险主要是资金能否保证落实等其他风险。因此,公司在营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开发新市场。同时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通过有成效的管理提高生产能力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销售用户满意的产品,以确立自己在目标市场的竞争地位。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达产年均营业收入将实现16,763万元,平均年税后利润3,269万元,年均上缴税金2,093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2.72年(包括建设期)。项目充分利用资源,发挥技术优势,工艺路线成熟、可靠。产品方向选择对路,销售前景良好,从工艺技术条件多方面看是可行的。经济上本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符合国家要求加快现代化进程步伐的精神。税后内部收益率为41.21%。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虽然公司对新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未来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投产进度影响,导致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哈三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备案承诺书;

6、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