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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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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到期兑付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2021年8月23日,公司完成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50天,票面利率为2.87%;2022年1月20日,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

2022年1月10日,公司完成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80天,发行利率为2.95%。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月11日、1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

2022年1月30日,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煤交易中心”)收到《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今冬明春煤炭应急储备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2〕6号),经省政府批准,现预拨今冬明春煤炭应急储备补贴资金,其中豫煤交易中心14000万元,专项用于豫煤交易中心开展今冬明春煤炭应急储备,后期将依据增发增储、实际成本等情况进行清算。

2022年2月23日,豫煤交易中心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14000万元代收款。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2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孙公司豫煤数字港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设立分公司

2022年3月15日,公司控股孙公司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煤数字港”)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因业务发展需要,豫煤数字港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豫煤数字港天津分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公司子公司设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并对外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分别在平顶山市叶县、南阳市新野县、新乡市长垣市、新乡市原阳县投资设立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长垣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4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19,250万元。

公司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磨坊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新乡双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丰鹤发电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一园一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州市合涧镇光伏发电项目、南阳普康恒旺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天益兆强光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启泰制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许昌市襄城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山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宁陵县两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4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902.00792MWp,总投资额356,957.62万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合资设立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公司暨关联交易

公司拟作为发起人认缴出资39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0%,与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出资方合资成立河南省科投(淇县)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变更

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豫发改电力〔2022〕309号),为最大化利用当地资源条件,进一步增强河南电网的调峰能力,同意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由120万千瓦调整为130万千瓦,调整后,项目安装4台32.5万千瓦单级立轴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其他事项按原核准文件执行。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变更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代艳霞女士、总会计师肖合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代艳霞女士、肖合燕女士因工作原因,分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代艳霞女士继续在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职务、肖合燕女士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代艳霞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止;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书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书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2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2年4月25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张勇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为与现有电厂发挥协同效应,更好地保障河南省能源安全,公司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豫发改电力〔2022〕309号),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300MW,安装4台32.5万千瓦单级立轴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根据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定的《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86.77亿元,建设筹建期12个月,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27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年全容量投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2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正处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风、光等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对调节电源的需求更加迫切。投资抽水蓄能电站对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消纳利用发挥了新型电力系统的“压舱石”作用。

为与现有电厂发挥协同效应,更好地保障河南省能源安全,公司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豫发改电力〔2022〕309号),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300MW,安装4台32.5万千瓦单级立轴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根据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定的《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86.77亿元,建设筹建期12个月,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27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年全容量投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南的四棵树乡和赵村镇境内。电站距鲁山县城直线距离约51km,距郑州和洛阳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57km和109km,距香山500kV变电站约120km,地理位置优越。

3.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为1300MW,安装4台32.5万千瓦单级立轴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可连续满发6个小时,设计系统效率75%。

4.建设周期及运营期:本项目建设筹建期12个月,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27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年全容量投产。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86.77亿元。

6.资本金:项目资本金17.35亿元,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河南省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投资回收、安全环保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加快设计、施工进度;提高电站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制定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建设智慧安全管控系统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2022-03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