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0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22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根据公司 2022年度资金需求情况和以往与相关银行合作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含项目贷款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资金产品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
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企业国有土地及房屋收回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企业国有土地及房屋收回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四)、(六)至(九)、(十二)项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和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 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2一01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6日,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19,25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330,520.42万元的5.82%,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情况,由于发生金额较小,2021年度无需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增加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具体发生的日常关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21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经审计。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9,2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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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倪生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81002560562U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国强
注册资本:108,920.9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35号
主营业务: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相关水务类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公司控股股东。
3、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斌
注册资本:53,236.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35号2楼
主营业务:自来水及污水输送业务。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鹃
注册资本:14,6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长安镇修川路539号7楼
主营业务:自来水及污水输送业务。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海宁欣源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浦振宇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35号10楼
主营业务: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基础设施工程的管理(包括现场探勘、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发标招标、工程设计、工程决算等)。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海宁市新世纪水务检定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莉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长平路171号
主营业务:水质检测服务。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振威
注册资本:82,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海昌街道隆兴路118号
主营业务:城市有机更新服务、城市旧城改造征迁;十地全域综合整治和拆迁安置房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代建。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
8、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宝军
注册资本:19,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宁市丁桥镇海潮村三角台2号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钱江生化参股公司。
9、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声泳
注册资本:39,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滨海路22号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与公司关系:该关联方系钱江生化参股公司。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环保工程建设服务、垃圾处置服务等,同时向关联方出售水表等环保工程配件,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互利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1、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2一02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 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1年1-12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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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1-12月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四季度竣工投产,燃煤锅炉停止生产。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海宁水务集团、云南水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海云环保100%股权、首创水务40%股权、实康水务40%股权和绿动海云40%股权,并向海宁水务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同一控制下的重大资产标的即海云环保100%股权交割,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以上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2一02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企业国有土地及房屋收回协议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薇水务”或“乙方”)2022年4月26日与浙江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企业国有土地及房屋收回协议书》,由甲方有偿收回乙方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兴路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有偿收储(其中包含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费用)。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总计551,556,264.00元。(其中包含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费16,110,000.0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深度融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宁市长安镇(高
新区)规划和发展的要求,经浙江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由甲方有偿收回乙方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兴路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有偿收储(其中包含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费用)。
经委托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兴路1号,现属于乙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装修及相关附属物、设备等进行评估。根据浙众诚所评(2022)海字第035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浙正评搬字(2022)第013号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签署《企业国有土地及房屋收回协议书》,约定作如下补偿:
1、甲方补偿乙方土地及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531,101,868.00 元,工业土
地及建筑(有证)奖励13,243,237.00 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7,211,159.00 元,上述三项补偿及补助总计金额为人民币551,556,264.00 元。(其中包含海宁上
塘水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费16,110,000.00元,由紫薇水务全权处置)。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企业的异地迁建方案,有关迁建的相关意向和要求
另行签订协议。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企业国有土地及房屋收回协议书〉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为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情况
1、本次甲方收回的乙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坐落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兴路1号,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71,611平方米。其中:
(1)不动产权证号: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23860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49,818平方米;第0031362号,用途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26,759平方米;第0017487号,用途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95,034平方米;另有置换预留(国有农用地)面积 64,020平方米同步收回。
(2)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总计为10,021.69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 8,995.42平方米,非证载面积1,026.27平方米,用途主要为工业厂房。
2、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根据浙众诚所评(2022)海字第03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采用成本法及比较
法进行估价,价值时点为2021年6月25日,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满足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价值为人民币124,673,100.00元。
根据浙正评搬字(2022)第013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及市场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的搬迁费用和损失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25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06,428,768.00元。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评估值合计531,101,868.00元,同时获得工业土地及建筑(有证)奖励13,243,237.00 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7,211,159.00 元,总计551,556,264.00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浙江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乙方被收回土地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收回的乙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坐落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兴路1号,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71,611平方米。其中:
1、不动产权证号: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23860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49,818平方米;第0031362号,用途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26,759平方米;第0017487号,用途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95,034平方米;另有置换预留(国有农用地)面积 64,020平方米同步收回。
2、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总计为10,021.69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 8,995.42平方米,非证载面积1,026.27平方米,用途主要为工业厂房。
(二)补偿金额
1、甲方需补偿乙方各项费用总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亿伍仟壹佰伍拾伍万陆仟贰佰陆拾肆元整,¥:551,556,264.00元,其中乙方补偿额:伍亿叁仟伍佰肆拾肆万陆仟贰佰陆拾肆元整,¥:535,446,264.00元,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塘水务)补偿额壹仟陆佰壹拾壹万元整,¥:16,110,000.00元。
补偿内容包括工业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用地补偿:107,939,588.00 元;房屋建筑及装修补偿:16,733,512.00 元;构筑物及绿化、设备设施搬迁等补偿(详见评估报告):406,428,768.00元,其中乙方390,318,768.00元,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补偿费16,110,000.00元(由乙方全权处置);工业土地及建筑(有证)奖励:13,243,237.00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7,211,159.00 元。
2、按照搬迁处置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处置权仍归乙方所有。
(三)评估、签约和搬迁
乙方选择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名录库成员单位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浙江正泰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及资产评估方,本次评估工作委托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浙江正泰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乙方自愿接受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的异地迁建方案,有关迁建的相关意向和要求另行签订协议。乙方应在供地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完成建设,完成建设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并当即开展土壤调查,达到要求后一个月内腾空上述被收回的土地和房屋交与甲方。
乙方逾期搬迁腾空的,应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以补偿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支付甲方相应赔偿金。
(四)补偿金支付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首笔补偿款贰亿贰仟万元整(¥:220,000,000.00元)。
甲方根据乙方迁建进展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意见,结论为地块不需开展详细调查或修复,符合二类用地规划使用要求的)或乙方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地块需开展风险评估或修复,待土壤修复完成并效果评估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补偿款壹亿壹仟壹佰万元整(¥:111,000,000.00 元),剩余款项在乙方腾空房屋及相关权证移交甲方,办妥收回和注销手续及所有资料移交并经双方确认后二十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
1、本次收回涉及乙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企业员工、债权债务及与租赁企业等其他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提供配合。
2、乙方应在被收回房屋腾空前一个月内向甲方移交被收回土地房屋的房地产及不动产权证,由甲方统一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提供配合。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项。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企业土地收回及房屋收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宁市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紫薇水务将尽快落实新厂区建设用地,不会对其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事项对公司当年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在收到补偿款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1、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企业国有土地及房屋收回协议书》;
3、浙众诚所评(2022)海字第03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4、浙正评搬字(2022)第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2一02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等要求,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1-3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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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1-3月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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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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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