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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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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6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7,061.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5%;实现营业利润23,290.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72%;实现利润总额23,286.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96%;实现净利润21,113.9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6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65.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37%。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0)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2年内有效,其余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将用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1-2023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认真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披露的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情况。

本议案将与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3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定于2022年6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6月22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3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6月21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