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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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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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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5月19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松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列席了2021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8.79亿元,利润总额-8.14亿元,净利润-7.82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亿元。 截止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04.54亿元,负债总额423.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03亿元。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2,811,207.86元,2021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33,576,252.4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524,834,736.35元,2021年累计未分配利润543,842,269.05元。

经研究,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慎重考虑并经过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拟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费用29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 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总计8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

《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能与关联方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25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松奇先生和张丁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5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