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5版)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报告期内未发生该类置换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认为:宏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微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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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计薪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 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
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4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以及同行业可比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实劲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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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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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 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 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 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 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2 年 5月18日 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江苏省外来常及省内来常但行程码带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会议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 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 2022 年 5月20日下午 13:30-14:00。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 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166088
传真:0519-85162291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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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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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15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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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 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0,853,914.0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本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次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2、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8,49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9,397,334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37,890,66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0,853,914.01元。本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分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也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主要从事 IGBT、FRED 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可用于电机节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航空航天、家用电器、新能源发电/储能、汽车电子等高压高频领域,具有开关速度高,电流大等特性。
受益于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的推动,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车载空调、充电桩)、新能源发电、“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国家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我国IGBT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虽然近年来我国半导体的自给率稳步提升,但总的来说,增长缓慢,缺口较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以及2019年底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都使全球化贸易的步伐有所放缓,这些因素为国产替代提供了机遇。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行业惯用的Fabless模式,对于芯片及单管产品生产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设计,将设计好的芯片委托给芯片代工企业制造,目前公司已经与华虹宏力、华润华晶等芯片代工企业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其中华虹宏力负责IGBT芯片代工业务,华润华晶负责FRED芯片代工业务。公司利用芯片代工企业强大的芯片生产能力来满足公司单管和模块中的芯片需求,实现产品链的一体化构建。由于国内从事单管产品封装厂家较多,公司将单管产品的封装生产环节也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充及开拓市场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0,636,072.24元,同比增长6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同比增长158.39%;公司已进行了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持续提升产品迭代、产能提升、优化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还在加强在新能源、电动汽车领域相关产品新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管理优化等的投入力度。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要,从而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派发现金红利19,994,146.80元(含税),公司进行了2021年第三季度进行了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9,391.15元,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1年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05%。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实施以及持续健康提供可靠的保障。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未来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保护和提高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 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议案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 东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许春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春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其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许春凤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许春凤女士简历
许春凤;女;专科学历;生于1971年6月17日;副高职称;2002年4月至2009年2月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英寸线销售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6年5月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绍兴宏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