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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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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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享受疫情期间税收减免政策以及稳岗补贴等,其中:公司2022年1-3月政府补助中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为30.56万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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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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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诉讼进展情况:
1.中铁二局集团自贡檀木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檀木林公司”)因四川檀木林酒店项目合同纠纷向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酒管公司”)、金陵酒管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贡金陵金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带赔偿租金、利息及其他欠款等合计约638.46万元。自流井区法院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了(2021)川030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判决金陵酒管公司支付中铁檀木林公司租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合计约578万元。金陵酒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作出(2021)川03民终1237号民事裁定,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自流井区法院(2021)川030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自流井区法院重审。自流井区法院于2022年2月22日立案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案重审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成都中铁恒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恒信公司”)因四川花水湾酒店项目合同纠纷向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金陵酒管公司、金陵酒管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陵嘉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带赔偿租金、利息及财产损失等共计1009.02万元。大邑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作出了(2021)川0129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判决金陵酒管公司、成都金陵嘉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中铁恒信公司租金约750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等。金陵酒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1日立案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案仍在二审审理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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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晶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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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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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红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晶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