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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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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版)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单位: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单位:万元/%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单位:万元/%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单位: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单位:万元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1年,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信托行业发展变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管政策要求,加快推动业务转型发展,在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地产股权、资本市场、慈善信托、财富管理及家族信托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公司参与发行的证券化项目涵盖多种基础资产类型,2021年在多领域实现突破:成功发行首笔碳中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数笔ABCP创新产品。此外,公司在2021年成功发行信托产品主动投资于银登中心开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逐步发展成为集资产生成、受托管理、主动投资为一体的专业化参与者。

慈善信托方面,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号召,2021年设立了专业团队开展公益与慈善信托业务,年度内新增项目5单,覆盖扶贫济困、防汛抗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年度内成为杭州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承办 “钱塘善潮-慈善信托分论坛”,受杭州市民政局邀请参加“杭州市慈善信托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课题组,共同参与制定慈善信托的工作指引,为扎实推进杭州市高质量发展慈善信托贡献力量。

资本市场业务投资方面,公司聚焦监管导向下的业务模式转型,在固收投资、权益投资、产业投资三个方向持续发力。加深与领先券商、优秀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搭建专业化团队,完善风控合规体系建设,持续强化主动管理能力,深化多元布局,打造满足高净值客户需求的资本市场特色品牌产品,积极稳妥把握资本市场投资方向,2021年陆续发行多单固收及“固收+”、TOF/FOF、可交债等创新类产品。

财富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推进财富业务总部运营优化工作,打造财富产品体系、客户经营体系、财富团队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公司完成家族办公室的初步搭建,成立了首批自主管理的全委型信托。持续丰富优化权益类产品体系,涵盖阳光私募、指数增强、量化私募、可交债等产品;权益类产品募集规模均取得较大突破,2021年权益类产品募集额增长率为197%。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021年,公司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年度内所涉信托纠纷案件中,尚无认定公司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6.5.2.6 单位:万元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万元

6.6.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万元

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309.95万元,为房屋租赁等相关支出。具体组成如下:

建投嘉昱(上海)投资有限公司1,535.30万元。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774.65万元。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按一般企业关系进行业务往来。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单位: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万元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万元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无。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61,208.49万元,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未分配利润-5,693.69万元,调整后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55,514.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8,953.97万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895.40万元,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1,447.7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80,125.67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单位:万元/%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表7.4 单位:万元/%

以上指标均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第5号)各项监管要求。

8.特别事项揭示

8.1本报告期内股东变动的情况

无。

8.2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董事变动情况:

2021年10月,经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银保监局)核准(浙银保监复〔2021〕853号),李纪军任公司董事,王勇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021年10月,经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经浙江银保监局核准(浙银保监复〔2021〕854号),王进任公司董事,刘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董事。

2021年11月,经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后报经浙江银保监局核准(浙银保监复〔2021〕805 号),孟世欣任职工代表董事,陈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监事变动情况:

2021年10月,经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毅任公司监事,崔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021年10月,经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晓凯任公司监事,李爱玲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021年11月,经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张红文任职工代表监事,谢悦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12月,经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王嘉宇任职工代表监事,袁路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1年8月,因个人原因离职,余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1年8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侯春枫不再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2021年9月,因个人原因离职,邱旭天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年11月,经报浙江银保监局核准(浙银保监复〔2021〕782号),自晓佳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1年12月,经报浙江银保监局核准(浙银保监复〔2021〕803号),王勇华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年12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张昳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8.3本报告期内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未决诉讼案件5件(公司均为原告),均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2件诉讼案件终结诉讼程序。其中1件诉讼案件通过拍卖资产清偿后,终结执行结案;另1件诉讼案件通过债权转让形式,诉讼主体变更为债权受让人,公司退出诉讼程序。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未决诉讼案件5件(公司均为原告),均处于一审审理阶段,未有案件在报告年度内终结。

8.5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21年1月,浙江银保监局对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75万元,并对时任首席风险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处罚意见,针对所涉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严肃追究责任人员。截至报告日,上述问题均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

8.6本报告期内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监管意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保监发〔2021〕106号)。收到上述监管意见后,公司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明确整改任务,提升整改成效,于2021年6月及11月上报了《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管意见整改措施制订情况的报告》和《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公司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有机结合,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拓展,标本兼治,以改促建。通过对监管意见的贯彻落实,公司治理体系及内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问题整改成效显著。

8.7本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无。

8.8本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经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张昳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8月27日起,侯春枫不再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因新金融工具准则期初转换影响,原应收款项类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7,422.16万元转换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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