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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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2-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2-024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2年4月21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1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书面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2-025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亲属违规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到独立事张宏霞女士的亲属存在窗口期买卖股票及在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宏霞女士的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其亲属张国斌先生、张云翔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张宏霞女士及其直系亲属张国斌先生、张云翔先生的违规交易具体情况

张国斌先生系张宏霞女士的配偶,张云翔先生系张宏霞女士的儿子,张国斌先生、张云翔先生的违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张宏霞的配偶张国斌先生于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张宏霞的儿子张云翔先生于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股票出售后,张国斌先生和张云翔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构成超比例减持;也同时违反了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二、本次违规操作事项的处理情况

1、经公司与张宏霞女士、张国斌先生和张云翔先生确认,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张国斌先生和张云翔先生个人行为,是基于对公司的认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其配偶张国斌先生、儿子张云翔先生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缺乏认识。

2、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在知悉上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后,张宏霞女士立即主动向公司汇报了违规事实,张宏霞女士的配偶张国斌先生将两人此次违规交易获得的全部收益853.80元上缴给公司。

3、公司董事会对张宏霞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张宏霞女士也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张宏霞女士及其亲属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并就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本人及其近亲属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其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