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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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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
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2-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3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

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纽威股份”)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11),大股东通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香港”)、控股股东纽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集团”)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05月06日接到通泰香港、纽威集团、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各方经协商一致,于2022年05月05日签订了《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与通泰(香港)有限公司、纽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鉴于:第4点”“第一章 第一条 转让标的”“第一章 第二条 标的股票转让单价”和“第二章 第三条 交易总价”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条款:

(一)原协议中“鉴于:第4点”

4、乙方同意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纽威股份共计286,821,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转让给甲方,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38.29%,其中:乙方一拟转让71,743,100股给甲方一,占乙方一持有纽威股份比例68.33%,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9.58%;乙方一拟转让33,259,500股给甲方二,占乙方一持有纽威股份比例31.67%,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4.44%;乙方二拟转让38,074,400股给甲方二,占乙方二持有纽威股份比例9.64%,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5.08%;乙方二拟转让71,920,400股给甲方三,占乙方二持有纽威股份比例18.20%,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9.60%;乙方二拟转让71,824,400股给甲方四,占乙方二持有纽威股份比例18.18%,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9.59%。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受让上述股票。

现修改为:

4、乙方同意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纽威股份共计325,081,4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转让给甲方,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43.40%,其中:乙方一拟转让81,308,012股给甲方一,占乙方一持有纽威股份比例77.43%,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10.85%;乙方一拟转让23,694,676股给甲方二,占乙方一持有纽威股份比例22.57%,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3.16%;乙方二拟转让57,204,136股给甲方二,占乙方二持有纽威股份比例14.48%,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7.64%;乙方二拟转让81,485,312股给甲方三,占乙方二持有纽威股份比例20.63%,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10.88%;乙方二拟转让81,389,312股给甲方四,占乙方二持有纽威股份比例20.60%,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10.87%。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受让上述股票。

(二)原协议中“第一章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乙方合法持有的纽威股份(代码:603699)【28,682.1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上述股票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38.29%】。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标的股票。

现修改为: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乙方合法持有的纽威股份(代码:603699)【325,08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上述股票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43.40%】。

(三)原协议中“第一章 第二条 标的股票转让单价”

标的股票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以下简称“转让单价”),具体价格为【7.70】元/股。

现修改为:

标的股票转让价格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4月29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以下简称“转让单价”),具体价格为【6.82】元/股。

(四)原协议中“第二章 第三条 交易总价”

第三条 交易总价=甲乙双方实际依据本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的标的股票数量×转让单价,具体的股票数量为【28,682.18】万股,具体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2,208,527,860.00】元(大写:贰拾贰亿零捌佰伍拾贰万柒仟捌佰陆拾元),其中甲方一支付给乙方一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52,421,870.00】元(大写:伍亿伍仟贰佰肆拾贰万壹仟捌佰柒拾元);甲方二支付给乙方一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56,098,150.00】元(大写:贰亿伍仟陆佰零玖万捌仟壹佰伍拾元);甲方二支付给乙方二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93,172,880.00】元(大写:贰亿玖仟叁佰壹拾柒万贰仟捌佰捌拾元);甲方三支付给乙方二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53,787,080.00】元(大写:伍亿伍仟叁佰柒拾捌万柒仟零捌拾元);甲方四支付给乙方二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53,047,880.00】元(大写:伍亿伍仟叁佰零肆万柒仟捌佰捌拾元)。

现修改为:

第三条 交易总价=甲乙双方实际依据本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的标的股票数量×转让单价,具体的股票数量为【325,081,448】股,具体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2,217,055,475.36】元(大写:贰拾贰亿壹仟柒佰零伍万伍仟肆佰柒拾伍元叁角陆分),其中甲方一支付给乙方一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54,520,641.84】元(大写:伍亿伍仟肆佰伍拾贰万零陆佰肆拾壹元捌角肆分);甲方二支付给乙方一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1,597,690.32】元(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伍拾玖万柒仟陆佰玖拾元叁角贰分);甲方二支付给乙方二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90,132,207.52】元(大写:叁亿玖仟零壹拾叁万贰仟贰佰零柒元伍角贰分);甲方三支付给乙方二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55,729,827.84】元(大写:伍亿伍仟伍佰柒拾贰万玖仟捌佰贰拾柒元捌角肆分);甲方四支付给乙方二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55,075,107.84】元(大写:伍亿伍仟伍佰零柒万伍仟壹佰零柒元捌角肆分)。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纽威股份持股比例:

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纽威集团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且具有一致行动人关系,通泰香港为纽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通泰香港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对纽威股份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满足纽威股份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三、其他事项

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份转让需在2022年9月16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5月07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5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东亚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澳元/美元双区间单层触及结构)

● 委托理财期限:18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购买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发行的“东亚汇率挂钩结构性存款产品(澳元/美元双区间单层触及结构)”理财产品人民币3,200.00万元(公告编号:临2021-089),该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05月05日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3.50%,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2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84,888.8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2年05月05日到账,并已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 17.66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8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8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804,089.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9,195,910.63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002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遵守审慎性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型。

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东亚银行委托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是银行存款业务与金融衍生工具[挂钩澳元兑美元汇率]相结合而成的一类产品,东亚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障,产品最终收益与标的的指标表现挂钩。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型,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东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东亚银行(证券代码:00023)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效率和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2年0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1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82%,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此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所购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仅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032号、临2021-080号公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0.99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5月07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

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05月05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纽威股份”)控股股东纽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威集团”)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纽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5,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4%。纽威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1,68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的35.86%,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在完成前次协议转让后,纽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4,981,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6%。纽威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1,68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的80.97%,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纽威集团上述质押的股票是否能按协议要求时间解除质押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影响本次交易的推进。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本次过户交割须于2022年11月5日前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纽威集团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

1、王保庆,男,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信息:3205031957XXXXXXXX,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陆斌,男,中国国籍,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信息:3205031960XXXXXXXX,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3、程章文,男,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铸造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信息:2101031965XXXXXXXX,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4、席超,男,毕业于南京工学院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信息:3205031958XXXXXXXX,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纽威集团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且四人具有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3月16日,公司大股东通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香港”)、控股股东纽威集团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签署了《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与通泰(香港)有限公司、纽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通泰香港及纽威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合计转让纽威股份(证券代码:603699)286,821,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3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11号公告。

2022年5月05日,公司大股东通泰香港、控股股东纽威集团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签署了《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与通泰(香港)有限公司、纽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通泰香港及纽威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合计转让纽威股份(证券代码:603699)325,081,44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43.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33号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均尚未完成,纽威集团、通泰香港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如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则变动完成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如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为王保庆先生、程章文先生、陆斌先生和席超先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纽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4%;并通过其全资子通泰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105,00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2%,纽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6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6%。

2022年5月5日,纽威集团(简称“转让方”)与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合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一致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拟向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各转让纽威股份(证券代码:603699)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四人受让合计160,000,000股,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21.36%。

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以下简称“转让单价”),具体价格为6.82元/股。交易总价=标的股票数量×转让单价,具体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091,200,000.00元。其中,王保庆支付给纽威集团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72,800,000.00元;陆斌支付给纽威集团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72,800,000.00元;程章文支付给纽威集团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72,800,000.00元;席超支付给纽威集团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72,800,000.00元。

如前次权益变动已完成,则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如前次和本次权益变动均完成,王保庆先生将持有纽威股份121,564,912股,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16.23%;陆斌先生持有纽威股份121,564,912股,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16.23%;程章文先生持有纽威股份121,564,912股,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16.23%;席超先生持有纽威股份121,564,912股,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16.23%;纽威集团持有纽威股份14,981,240股,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2.00%。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纽威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转让方合法持有的纽威股份(代码:603699)16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述股票占纽威股份总股本的21.36%。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分别受让40,000,000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标的股票。

(三)转让价格

标的股票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具体价格为6.82元/股。

交易总价=甲乙双方实际依据本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的标的股票数量×转让单价,具体的股票数量为160,000,000股,具体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091,200,000.00元。其中,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各自向纽威集团支付的转让价款均为人民币272,800,000.00元。

(四)支付安排

受让方应在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对应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履行本协议及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各转让方和个受让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五)过渡期安排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票全部交易过户至甲方证券账户之日止,为过渡期间。

过渡期间,乙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损害甲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行为。过渡期内产生的上市公司可分配收益中归属于标的股份持有者的收益归转让方所有。过渡期间纽威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纽威集团不再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纽威集团、通泰香港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股份限售所作承诺均已严格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形。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王保庆、陆斌、程章文、席超与纽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