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3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一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钢结构住宅技术许可”业务符合其减免范围,经公司申请,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公司对所涉及年度缴纳的所得税已办理退税,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了200,224,198.47元所得税减免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及收到退税款的后续进展
近日公司接到税务通知,依据国税函[201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已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部分需退回,故最终确认公司可享受的上述所得税减免款为94,687,419.98元,差额部分款项已退回。
上述所得税减免款94,687,419.98元将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2-03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张振勇先生、张耀华先生和独立董事周永亮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宋天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蓓蓓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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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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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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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8、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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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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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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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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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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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9项、第10项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闻、贺嘉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杜闻、贺嘉贝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3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单银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应随董事会换届而变更。公司董事会任命各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单银木(主任)、张耀华、周永亮;
审计委员会:罗金明(主任)、王红雯、陆拥军;
提名委员会:周永亮(主任)、罗金明、单际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红雯(主任)、周永亮、单际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1) 聘任单际华先生为公司总裁;
(2) 聘任陆拥军先生、刘安贵先生、吴华英先生、王雷先生、黄新良先生、蔡志恒先生、覃波先生和叶静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3) 聘任许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 聘任宋蓓蓓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5) 聘任刘晓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楼懿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单际华:男,1987年出生,本科,曾任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裁。
陆拥军:男,1970年出生,硕士。曾任杭州钱江味精总厂劳服公司汽配部经理,杭州江南管道总公司任水暖科科长,萧山同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加入本公司任新疆办事处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江西杭萧、广东杭萧董事长。
许琼:女,1977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0年入职杭萧钢构,曾任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宋蓓蓓:女,1987年出生,硕士,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党群办公室主管,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党委办主任,上海诺港科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5月底入职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叶静芳:女,1985年出生,本科,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助理等,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刘晓光:男,1975年出生,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曾任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结构设计师、设计部主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刘安贵:男,1966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锻冶室主任、青岛捷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华英:男,1977年出生,硕士,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曾任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生产运营总监、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雷:男,1980年出生,硕士,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曾任浙江杭萧钢构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工程师,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一室主任、多哈事业部项目执行经理、项目管理中心经理、生产副总,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黄新良:男,1979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设计室主任,湖南远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分院总工程师,远大住工(杭州)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浙江汉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工、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浙江汉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志恒:男,1984年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曾任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主任工程师、杭萧钢构(河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杭萧钢构(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杭萧钢构(兰考)有限公司董事长。
覃波:男,1980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2003年3月入职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工段长,项目副经理,履约部经理,制造部经理,生产运营总监,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杭萧钢构(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
楼懿娜:女,1986年出生,本科,曾任公司法务部副经理、法务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4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杭州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应瑛女士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应瑛、邓丽兵、靳佳佳(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应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