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龙隆、曹峥、王艳梅、孙进山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缺席董事1名(董事乔鲁予缺席,具体缺席原因为被留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侯旭东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2年5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5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22年5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2年5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一、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 于 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9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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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26,358.96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万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102,652.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289.34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876.70万元,加上利息收入5,959.87万元,扣除支付手续费4.91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831.66万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931.66万元,定期存款余额8,00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900.00万元)。
四、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 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1、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归还前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1年以下银行贷款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305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3、公司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5、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劲嘉股份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劲嘉股份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 2022-06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7、8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6、会议主持人:公司代行董事长侯旭东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144,371,92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65,286,550股的9.85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6,254,199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65,286,550股的5.20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68,117,729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65,286,550股的4.6488%。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72,707,056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465,286,550股的4.9620%。
公司部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全部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1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9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5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274%;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88%。
提案2.00 《关于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1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9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5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274%;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88%。
提案3.00 《关于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1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9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5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274%;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88%。
提案4.00 《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31,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178%;反对10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42%;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66,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439%;反对1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73%;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88%。
提案5.00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4,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10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99,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24%;反对10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1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9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5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274%;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88%。
提案7.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1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09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54,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274%;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733,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88%。
提案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4%;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59%;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3%。
提案11.00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5.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6.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7.00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8.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52,8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6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19.00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77,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52%;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富培军、侯旭东、李德华、黄华为此议案关联股东,前述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所持有股份数不计入所有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87,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59%;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3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3%。
提案20.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01,2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5180%;反对6,470,5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81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236,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1003%;反对6,470,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99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3%。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龙梓滔、陈旖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