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1年8月23日通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2021年9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2号)。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分别出具了说明、承诺函和补充尽职调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