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2-05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中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87,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委托律师对《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补充说明。因涉及事项较多,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
公司正协调各方加快推进《监管工作函》相关回复工作,并将于3个交易日内回复及披露回复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2-05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5月9日、5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9.3.4条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5月9日、5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建铭先生书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因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9.3.4条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2-05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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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94%股份的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2022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单独提案如下:
提案一:《关于免去武彪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免去孙舒源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提名严凯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提案如下:
提案:《关于提名选举宋元杰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三盛宏业大厦1902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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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6/7/8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5/9为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案,议案10为五莲云克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提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5月9日以及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