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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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11日。

(3)公示方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网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事项、拟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变动属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科技”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文胜先生发来的告知函,称其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配置,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拓牌鼎汇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拓牌鼎汇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上市公司不超过1,604万股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同时,余文胜先生已与拓牌鼎汇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拓牌鼎汇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建立一致行动关系。本计划实施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计划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余文胜先生通知,余文胜先生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拓牌鼎汇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公司股份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1.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情况

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余文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情况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