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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2-037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5月16日-2022年8月16日

●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5月16日-2022年8月16日

●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6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184 期D 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5月17日-2022年8月15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的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总计为人民币9,6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7,7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807,100.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6,920,899.0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8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6,804.21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万元

3.本次委托理财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

1.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2022年5月16日-2022年8月16日。

2.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2022年5月13日-2022年8月16日。

3.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2022年5月17日-2022年8月15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的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本次投资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保本。

(二)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流动性。

(三)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9,6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6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回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10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设计总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 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