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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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平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名,代表股份数58,718,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150%,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57,586,9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520%。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31,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10人,代表股份5,721,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467%。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季亚丽律师、周存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91,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1%;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63%;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8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91,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1%;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63%;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8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91,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1%;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63%;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8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97,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03%;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011%;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91,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1%;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63%;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8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91,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1%;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09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63%;反对1,12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98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91,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1%;反对1,127,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63%;反对1,127,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季亚丽、周存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