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
处置的进展暨股份质押情况变动的
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
处置的进展暨股份质押情况变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8日,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将实施的违约处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2021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将实施的违约处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一、违约处置的进展情况
截止公告日,华西证券于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3,982,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安信证券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8,221,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二、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5月16日,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母为侯毅先生股票被违约处置前(即2021年12月8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即:257,507,852股。
2、公司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6日,控股股东侯毅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股份为安信证券和华西证券对侯毅先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侯毅先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
2、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持有本公司总股数为245,303,6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29%。
3、侯毅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侯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违约处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9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将实施的违约处置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将实施的违约处置事项。截至2022年5月16日,华西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3,982,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安信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8,221,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鉴于,公司披露华西证券与安信证券实施违约处置事项已满6个月,因侯毅先生尚未履约,在未来6个月内,华西证券和安信证券可能继续对质押标证券进行处置,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违约处置的具体情况
华西证券本次实施的违约处置事项,可能导致侯毅先生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12,017,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安信证券本次实施的违约处置事项,可能导致侯毅先生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32,758,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
二、违约处置方式
华西证券和安信证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违约处置协议转让或司法途径等方式对质押标的证券进行处置。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截止2022年5月16日持有公司总股数为245,303,666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1.29%。本次违约处置事项,可能导致侯毅先生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44,775,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根据相关规则,侯毅先生在刑事判决作出后未满6个月的情况下,不得减持公司股份。但在上述期间内,华西证券和安信证券通过司法途径行使质权导致侯毅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