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2022-4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启东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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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永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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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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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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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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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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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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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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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报酬以及继续聘请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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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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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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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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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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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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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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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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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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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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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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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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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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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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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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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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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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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涉及的关联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陆永华已回避表决。
议案7、1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2、23、24为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为全部审议通过,所有候选人员全部当选,并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卫东、张小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5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延续性,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通知以口头结合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陆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陆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陆丹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陆丹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选举陆永华、陆丹青、苏凯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陆永华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选举甘丽凝、陆丹青、崔吉子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甘丽凝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选举苏凯、虞海娟、甘丽凝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苏凯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崔吉子、陆永新、苏凯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崔吉子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陆永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虞海娟女士、裴骏先生、朱德省先生、陆寒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虞海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崔东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陆永华:男,1963年7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81年一1986年就职于启东市北新供销社,历任会计、供销员;1986年一1987年就职于启东市农业良种场衬布厂,任副厂长,1987年一1989年就职于启东农业良种场羊毛衫厂,任厂长;1989年一1995年就职于启东长通电脑集团公司,任总经理;1995年一1997年就职于启东计算机厂副厂长兼南通林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起就职于林洋能源。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虞海娟:女,197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一1997年就职于启东市长通电脑联合公司,历任现金会计、总账会计、财务总监;1997年起就职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管、财务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裴骏:男,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8年4月至2014年1月就职于上海神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德省:男,1963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1996年就职于新加坡标准及工业技术研究所,历任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08年就职于惠普集团新加坡分公司,历任主任研发工程师、高级研发工程师、高级研发经理等职。2008年至2010年就职于兰吉尔仪表系统(珠海)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2010年6月起就职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寒熹:男,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91年至1996年就职于启东计算机厂,历任副科长、技术主管、工程师。1996年起就职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崔东旭:男,1987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4年5月起就职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总裁助理、法务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5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通知以口头结合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桂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桂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7日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桂琴:女,196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85年一1994年就职于国营红光电子管厂(第778厂),任技术开发项目主管,1994年一1996年就职于启东三上集团,历任技术主管、销售主管,1996年一2000年就职于启东风神集团,历任销售主管、行政主管、质量体系主管,2000年起就职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