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5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8版)

3、委托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代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4、受托人:经公司董事会或授权管理层协商确定;

5、存续期限:本次资管/信托产品存续期为36个月,经协商一致可延期或者提前终止。

(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资管/信托产品之管理费用、托管费等的计提及支付方式届时将在本公司与资产管理机构/信托机构签订的协议中确定。

九、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拟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时,由持有人会议审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并由管理委员会拟定具体的参与方式,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成立的资管/信托产品而享有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法定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法定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3、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4、存续期内,未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转让。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5、收益分配:标的股票锁定期内,在有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份额占标的股票权益的比例取得收益。

6、现金资产分配:标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将部分或全部标的股票出售收回现金,收回的现金不再用于投资,应当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离职处置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让人,转让价格按照“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当日收盘后其所持份额的公允价值”和“个人实际出资成本”孰低的原则确定,由受让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人员支付转让价款:

1、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辞职或擅自离职;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受到刑事处罚、递交辞职申请或擅自离职的当日。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的当日。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的当日。

4、持有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解聘通知发出的当日。

5、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发出的当日。

6、持有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上年度业绩考核不合格;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考核通知发出的当日。

7、持有人作出其他有损公司利益行为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发出的当日或公司书面作出处罚通知的当日。

(四)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持有人因年龄原因退出管理岗位但仍在公司内,或在股份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3、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员工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事由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该情形的认定及处置。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包括期满终止、提前终止、延期后终止等)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标的股票权益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本持股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董事会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条款。

(八)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其他

(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财务、会计、税收等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下无正文)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5月16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会议审议通过《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2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严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7项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谢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严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案》

聘任谢毅先生为公司CEO;聘任郭异忠先生为公司农牧总裁;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农牧技术中心(国家级)主任;聘任邢国强先生为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国家级)主任;聘任甘居富先生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国家级)主任;聘任周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严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华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进行刊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谢毅先生、董事刘汉元先生、董事严虎先生、董事刘舒琪女士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谢毅先生、董事刘汉元先生、董事严虎先生、董事刘舒琪女士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托管方等合作方的聘任、变更、解聘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

6、授权董事会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相关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谢毅先生、董事刘汉元先生、董事严虎先生、董事刘舒琪女士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人员简历

谢毅:男,1984年生,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通威集团总裁助理、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长、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他社会职务还包括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政协第十五届成都市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双流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会常委、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等。

严虎:男,1964 年生,北大光华管理学院MBA,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医药管理局西南医用设备厂总会计师、美国通用电气医用设备西南分公司美方经理、四川中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远大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新希望集团董事、财务总监、新希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加盟公司后先后担任通威集团总会计师、通威股份总会计师、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通威股份第一届、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现担任社会职务有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及副会长、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及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水产学会副理事长等。

郭异忠: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揭阳通威总经理、广东通威总经理、广东片区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先后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质量安全工作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畜牧饲料产业研究中心创业导师及兼职研究员等。

李斌:男,1966年出生,重庆大学矿业机械专业毕业,香港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机械高级工程师。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碳先进个人、乐山市优秀高层次人才,曾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荣誉。曾任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总经理、永祥硅材料总经理,现任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永祥新能源总经理。其它社会职务还包括第八届乐山市党代表,十届五通桥区人大代表、四川省战略新兴产业促进会常任理事、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动力工程研究生导师等。

张璐:男,1979年生,博士,研究员。中国水产学会副理事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农业部(企业)畜禽与营养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饲料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水产饲料标准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四川省水产养殖健康实验室主任、成都市高层次“蓉漂人才”,成都市“金熊猫”人才。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华农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广东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及其他省部级奖励12项,市级奖励10余项。已授权专利67项,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SCI收录13篇。先后参加国家“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攻关项目及“蓝色粮仓”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十余项。主持省部级项目9项,主持制定水产饲料国家标准2项,修订行业标准2项,编、译专著2部。曾任广东粤海饲料集团鱼料技术总监,现任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邢国强:男,1963年生,北京大学物理学系本科,美国Rice大学物理系硕士,美国Rice大学化学系博士。曾获2004年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19年荣获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2020年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曾入选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省双创)人才引进计划,拥有美国授权专利28项,中国授权发明专利70余项,曾任863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光伏专业委员会委员、SEMI国际光伏技术路线委员会(ITRPV)联席主席,曾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副总裁,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现任公司光伏首席技术官。

甘居富:男,1971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化工高级工程师。先后荣获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科技系统先进个人,两次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和乐山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主持和参与的技术研究成果申请专利80件,已授权53件,其中排名前二完成人的发明专利有4件。曾在峨眉739、新光硅业、江苏中能等企业担任要职,2013年6月加入永祥,历任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长、乐山西部硅材料光伏产研院常务副院长、理事。

周斌:男,1968年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四川贝特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四川中砝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永祥股份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严轲:男,1985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李华玉:女,1983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四川大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