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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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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2-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肖亚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4,3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均为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股份授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肖亚军先生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肖亚军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可减持股份数量总数将作相应的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说明: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历次股权激励股份授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肖亚军先生最近一次减持公司股份为大宗交易减持,减持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表中“减持比例”是以该次减持时公司总股本616,389,397股为基数计算所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肖亚军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肖亚军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本次减持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报备文件:

1、肖亚军出具的《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藤井郭行董事、池田行广董事因境外工作等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山根裕也监事因境外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严丰慕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0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 议案名称: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6、议案8.00~议案10、议案12~议案15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7、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在审议第8.00项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已对议案8.01、8.02回避表决;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对议案8.03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天龙、常睿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