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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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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2-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三)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数为371,340,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360,584,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41%;网络投票股东为12人,代表股份数为10,756,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3%。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12,446,25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287,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47%;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贵华先生回避表决。

(八)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20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20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20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068,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8%;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74,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4%;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1,273,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9,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41%;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九) 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一) 公司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二)公司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三)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四)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五)公司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六) 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七)公司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八)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22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31%;反对5,112,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七、议案十八、议案十九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