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0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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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袁炎平先生、施继元先生、王礼红先生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严国红先生、姚步堂先生、周燕琴女士及财务总监陈绪培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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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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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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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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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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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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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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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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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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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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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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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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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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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亲自出席并分别向股东大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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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第5、6、8、9项议案。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未参与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瑾、胡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凯迪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致同意选举蒋荣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蒋荣华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蒋荣华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蒋荣华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蒋荣华女士,197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毕业于宜宾市卫生技术学校,护理专业;历任宜宾县合什镇卫生院职工,自2000年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有限公司PMC计划主管;自2017年3月至今,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