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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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637万份、限制性股票106.83万股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信息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5月17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4月21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38.68元/股

4、本次向17名激励对象共授予63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授予权益总数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4月21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9.34元/股

4、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本公司本次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06.83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授予权益总数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当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完毕的当期剩余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期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2)第47000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止至2022年5月5日,本公司收到65位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74,075,922.00元,其中,人民币1,068,3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3,007,622.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637万份,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06.83万股,于2022年5月17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94,383,539股增加至695,451,839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331,576,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5%,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6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1、预计2022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2、预计2022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上述仅为测算数据,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