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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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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1,110,3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8.88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9,654,4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7.94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55,89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41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7,05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7,05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5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09,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卢创超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丁恨几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增补一名监事。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杨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2022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