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号:2022-021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栋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晓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整体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82,398,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076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81,628,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962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0,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143%。
2、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0,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66,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00%;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66,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00%;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9.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6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1%;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65%;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6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1%;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65%;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6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1%;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65%;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6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1%;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65%;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1,76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1%;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65%;反对634,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00%;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00%;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7%。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81,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5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景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50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74票。
景晓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 选举沈智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69票。
沈智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 选举林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69票。
林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 选举彭庆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69票。
彭庆华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张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9票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73票。
张慧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 选举方先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5票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69票。
方先丽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 选举黄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69票。
黄纲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1 选举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8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72票。
李晓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02 选举陈洁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2,343,445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15,369票。
陈洁婉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0311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号:2022-026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编制的《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上述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