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5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 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新区致远中路2号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北站店)负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朝曦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0,635,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12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15,651,628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份数量为1,021,4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4,256,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5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79,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691,84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2,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79,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1%。
2.公司在任董事6名,出席4名,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和独立董事江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名,出席3名;董事会秘书出席;财务总监列席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536,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89,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92,1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44%;反对89,3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9%;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625,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81,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625,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81,2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3%;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3,034,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47%;反对7,58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388%;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90,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985%;反对7,587,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33%;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63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9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3,877,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370%;反对6,757,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6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3,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396%;反对6,757,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6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433,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反对133,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4%;弃权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489,1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5%;反对133,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弃权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本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何朝曦、熊武、冯毅、厦门信服创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1,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厦门舜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473,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29,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7%;反对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635,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9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11.0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11,191,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196%;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85%;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247,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933%;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93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0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11,191,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196%;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85%;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247,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933%;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93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0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11,191,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196%;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85%;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247,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933%;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93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0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11,191,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196%;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85%;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247,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933%;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93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05《关联交易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211,191,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196%;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785%;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247,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933%;反对9,439,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93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2.01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0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8%;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16,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736%;反对4,075,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茹、彭凉恩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