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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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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 年 4月 11 日起,至2022 年 5月 16 日17:00 止,会议计票日为 2022年 5 月 17日,会议审议了《关于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计票,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458,868,304.88份,占权益登记日(2022年4月11日)基金总份额501,690,647.10份的91.4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458,868,304.8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2年 5月 17 日在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人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00 元,律师费 30,000.00 元,合计 40,000.00 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5月 1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即 2022 年 5月 17 日起 5 日内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自 2022 年 5月 19 日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附件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