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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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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龚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麟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谢长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因疫情防控要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委派熊琦律师、赵龙廷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4、6、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苏州工业园区智禹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表决权的1,511,243股,苏州工业园区智禹东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表决权的1,046,808股,苏州智禹淼森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表决权的814,159股,苏州工业园区智禹博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表决权的336,311股不计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琦、赵龙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东微半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