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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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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一15: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2,635,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17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2,628,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13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关于修改〈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九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63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李磐律师、李文韬律师通讯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通过视频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李文韬律师代表宣读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出席董事3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其中:张力新先生、董建国先生、冯大鹏先生、陈辉女士、张继川先生现场出席;张素祥先生、王瑛女士、唐欣女士通讯出席;王健先生委托冯大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名张力新先生、董建国先生、冯大鹏先生、陈辉女士、张继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提名张力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2提名董建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3提名冯大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4提名陈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5提名张继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瑛女士、王富强先生、吴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1提名王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2提名王富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3提名吴凡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表决票数为3票。

公司董事董建国先生、张继川先生、陈辉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表决票数为3票。

公司董事董建国先生、张继川先生、陈辉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表决票数为3票。

公司董事董建国先生、张继川先生、陈辉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5月20日届满,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解锁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确认归属到持有人份额对应持股总数的50%,共计3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4票。

公司董事董建国先生、王健先生、张继川先生、陈辉女士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和《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7.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86,42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5,62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7、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股份回购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8、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中长期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治理情况对《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6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修改〈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