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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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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7版)

2022-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1)了解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关键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公司主要的销售公司,了解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关键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了解内控和控制测试的过程中,我们未见重大异常。

2)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商品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及收货确认单(或验收单)

我们从公司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商品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发货记录、销售发票、物流单据、客户签收或验收单等文件,复核公司收入是否真实,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我们共查验销售合同或订单327份,其中:威尔泰274份、紫燕53份,合计查验收入金额为14,481.59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59.14%。在查验过程中,我们未见重大异常。

3)对公司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向客户进行函证或执行替代程序,检查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我们对公司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除对重要客户进行函证外,为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我们还采取间隔抽样方式选取函证样本,扩大函证的覆盖范围。发函及回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于回函不符的情况,我们查找了差异原因并分析差异的合理性;对未收回的函证,我们执行了替代程序并查验了期后收款情况以确认收入真实、准确。根据回函及替代测试,我们未见公司收入确认存在重大异常。

4)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我们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客户签收或验收日期是否与收入确认期间相匹配。对于截止日前的收入,我们检查样本的合计金额为2,789万元,对于截止日后的收入,我们检查样本的合计金额为246万元。根据截止性测试,我们发现了公司存在零星跨期收入,已进行审计调整,除此外未见其他重大异常。

5)访谈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的主要客户,了解销售模式、客户购买压力变送器或电磁流量计的应用领域及应用方式、客户认定的产品风险报酬转移时点,并与我们所掌握的其他审计证据进行交叉验证

我们选取了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的本年交易额前20大客户进行访谈,其中17家客户接受了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合同履约情况、合同条款和货物交付等;我们整理访谈结果,与已取得审计证据进行交叉复核。

17家客户中,经销商、贸易商共6家,占比约35%,工程建设类企业共7家,占比约41%,其余为设备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以及OEM厂商。上述客户大都成立时间较长,且与公司有较为悠久的合作历史,近年来公司也不乏开拓新的客户,如上海水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庚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等。根据访谈,通常情况下,客户有明确的下游销售对象或特定用途后,才会向公司提出采购需求,并且在购买公司产品前均需进行“选型”,即对产品提出定制化要求,如产品管径、材质等,因此不存在公司向客户压货或要求客户备货的情形,并且客户向我们证实,所采购的公司产品均已实现销售或用于特定建设项目。我们认为,根据客户访谈结果与我们已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互相印证,不存在异常情形。

6)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及销售冲回记录,并评估相关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我们检查了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冲回记录,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销售退回的情况。

7)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复核,判断本年收入是否出现异常波动

详见本回复“一、(4)”及“二、(3)”。

8)分析公司季度收入波动情况,判断本年收入是否出现异常波动

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呈季节性波动,一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较高。该季节性波动主要系自动化仪器仪表的销售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所致。

A 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

公司生产销售的电磁流量计及压力变送器等仪表,大多应用于客户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通常一季度工程项目施工量较少相应客户订单量较小,后续各季度订单量逐步增加,四季度营业收入通常为全年最高,因此产品销售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变动。本年公司加大对销售部门的激励,因此三、四季度收入较上年度分别增加73.82%和69.02%。

我们将公司季度收入波动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情况下:

单位:万元

续:

由上表可知,川仪股份、新天科技与万讯自控营业收入也均呈现季节性波动,且四季度营业收入为全年最高,公司季度收入波动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我们进一步分析四季度收入与相关应收账款配比及周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10.57天和103.56天,即周转天数约为3个月,两年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末、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各年四季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68%和96.25%,即公司应收账款大都为四季度收入,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匹配,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趋势与各年四季度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综上,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的收入季节性波动具有合理性。

B 汽车检具业务分部

详见本回复“二、(4)”。

9)对公司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公司本年收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详见本回复“一、(2)”及“二、(2)”。

10)检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收款情况,判断公司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异常

A 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

我们检查了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的期后收款情况,并与上年期后收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一季度、2022年一季度公司收回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570.64万元和1,186.42万元,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22.23%和25.76%,两年维持同等水平。

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季度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体上来看,公司销售收款也存在季节性波动的情况,公司往年一季度销售收款金额也较少,四季度一般为全年销售收款金额最高的季度。2022年一季度收款金额与往年相比,无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与上年相比也基本一致。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我们针对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前20大客户分析其销售收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销售收款率=(营业收入*1.13-应收账款余额+期后收款金额)/营业收入*1.13,如期后收款金额大于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则期后收款按应收账款余额计算。

注2:嘉兴求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期后收款包括了2022年业务收入的收款金额,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全部收回,故销售收款率按100%计算。

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前20大客户本年实现销售收入5,411.11万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706.56万元,期后收到该等客户货款1,033.34万元,其中收回2021年末应收账款的金额为971.15万元,总体销售收款率为71.63%。公司虽然期后收款情况一般,但在发货前大都要求客户预付货款或发货后要求客户支付部分货款,因此总体上销售收款率较高,不存在大量未收款的销售客户。

B 汽车检具分部

于2021年末,公司汽车检具分部应收账款余额为2,796.21万元,其中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555.76万元,扣除该等应收账款余额后,预期可正常回款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2,240.45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我们取得公司汽车检具分部期后收款清单,检查了相应银行流水及银行承兑汇票,确认公司实际收回应收账款1,128.57万元,销售收款率达79.44%(按预期可正常回款的客户计算)。通常情况,公司与客户于合同内约定了具体的信用期限,因此客户在未到信用期时不会付款;其次,公司部分产品发往境外,货运时间以及客户付款流程均需较长时间,因此该等境外客户回款较慢;第三,公司一般与客户约定了质保条款,通常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5%~10%。以上原因导致公司期后尚未将2021年末应收账款全部收回,但销售收款率与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基本一致。

通过检查、分析公司期后收款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自动化仪器仪表分部虽然期后收款金额较少,但与往年相比,回款比例保持同样水平,无重大差异,并且有较高的销售收款率,不存在大量未收款的销售客户;公司汽车检具分部期后回款比例相对较高,但因账期、客户原因尚未全部收回应收账款。总体上来看,公司期后回款不存在重大异常。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执行上述包括函证、细节测试、客户访谈、分析性程序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真实、准确,无虚增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问题六:2021年4月8日,因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你公司结合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实现情况,核查相关情形是否已完全消除、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23,007.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09,652.90元,营业收入为244,869,718.38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54,567,135.33元。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正且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完全消除。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公司对照自查如下:

1、第一种情形“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23,007.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09,652.90元,营业收入为244,869,718.38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54,567,135.33元,因此不存在此项情形;

2、第二种情形“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1,005,009.78元,因此不存在此项情形;

3、第三种情形“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9104号审计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因此不存在此项情形;

4、第四种情形“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此不存在此项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完全消除了第9.3.1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本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4,486.97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5,456.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2.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0.97万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情形已经消除;且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律师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完全消除《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