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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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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8版)

2022-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五、补充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公司采取的催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续上表

由于公司项目的业主方以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大型国企为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财政拨款或国家专项拨款,客户一般在达到约定的付款时点后才会提起付款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众多、付款审批流程较长,而且受各地财政资金状况、财政资金使用优先级安排及国家专项拨款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一般最终实际付款时点较约定付款时点会有一定的延期,因此,公司的应收款项中存在客户延期付款问题。

虽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存在一定比例的逾期情况,但由于公司业主方以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为主,资信状况良好,实际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2.公司采取的催收、追偿措施及效果

公司针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包括:(1)公司协调各项目实施地政府牵头召开专项协调会,自上而下推动项目款项的回收;(2)公司改变了内部的销售激励机制,将货款催收纳入管理团队和销售人员的考核;(3)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及应收款项内部控制,并确定了每个项目的责任销售。公司销售人员定期跟踪项目合同款项进度;财务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定期更新应收账款统计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会同公司销售人员以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催收工作。不断完善的账款催收制度保障了公司在业务规模积极扩张情况下的款项回收效率。

目前,对于上述逾期款项,公司正积极与客户沟通项目回款进度,预计公司回款情况会逐步改善。

问题四:关于预付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年末预付款项余额2,635.14万元,同比增长358.86%,公司称,主要系预付办公楼租金及预付部分供应商货款所致。

请公司:(1)说明公司2021年预付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年租金的商业合理性,是否通过经营性往来形成资金占用;

(2)结合租赁关联方房产前的相似租赁情况说明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具体使用用途,与原租赁对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3)补充预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包括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金额、具体账龄、采购内容、期后结转情况,并说明本年末预付款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商业惯例。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公司2021年预付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年租金的商业合理性,是否通过经营性往来形成资金占用

公司2021年末挂账的预付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罗普特软件”)款项,实际并无资金支付,而仅为公司通过建设银行开具的“建信融通票据”作为向罗普特软件的预付租金款,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与关联方罗普特软件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北侧办公楼,作为经营办公场所。租赁办公楼建筑面积不超过22,107.35平方米,租金为每月35.00元/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税年租金不超过928.51万元。

公司租赁物业所在地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该园区租金范围一般为30元/平方米至42元/平方米,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单价为35.00元/平方米,处于公允区间内。

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通过 “建信融通票据”向罗普特软件预先支付1年租金,具体过程为:2021年11月公司通过建信融通平台开具期限为364天的“建信融通票据”至罗普特软件。开具“建信融通票据”时公司不用向建设银行支付保证金,“建信融通票据”期限到期后,公司向建信融通平台支付相关款项至罗普特软件。

公司采取“建信融通票据”方式预付租金,虽然确认了928.51万元的预付款项,但并无实际资金支出,在12个月票据到期后才会产生实际资金支付,系公司出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而通常采用的对供应商付款方式,公司实际是先租赁、12个月后付租金,具有商业合理性。由于公司并未向罗普特软件支付资金,故该预付款项不存在通过经营性往来形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结合租赁关联方房产前的相似租赁情况说明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具体使用用途,与原租赁对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基本情况

公司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基本情况如下:

2、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具体用途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方面系考虑将原有部分租赁场地办公功能迁移至该办公楼,另一方面系考虑作为公司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场地使用。

公司在厦门原本的主要租赁办公场所基本情况如下:

3、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原因及与原租赁场所的差异

公司租赁的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与公司在厦门原有主要租赁办公场所在租赁成本、租赁面积及租赁稳定性上存在一定差异和优势,公司结合新旧租赁地点的差异及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决定搬迁办公地点至新租赁场地,同时将新租赁场地作为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1)租赁成本较低:公司在厦门原本的主要租赁办公场所均位于厦门岛内,租赁价格较高,而向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租赁的办公楼位于厦门岛外软件园三期,此次租赁价格与软件园三期及周边房产价格接近,租赁成本与厦门岛内相比较低;

(2)租赁面积更大:公司在厦门原本的主要租赁办公场所总面积为2,768.87平方米,租赁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总面积超过22,000平方米。充足的办公面积为公司扩张人才团队、加快发展速度提供了保证。公司计划将其中7,240平方米用于IPO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用于其他办公经营;

(3)租赁更加稳定:公司在厦门原本的租赁办公场所租期均在2022年或2023年到期,租赁到期后能否续租存在不确定性;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延行控制的公司,租赁场所的稳定性较有保证;

(4)经营管理效率更高:公司原本在厦门的办公场地较为分散,迁至软件园三期租赁办公楼后,集中办公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竞争力。

三、补充预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包括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金额、具体账龄、采购内容、期后结转情况,并说明本年末预付款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商业惯例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期后结转情况为截至2022年5月15日的数据

公司预付款政策主要根据采购的具体产品类型、定制化程度、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项目施工工期及采购产品交付周期要求等情况,由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不同供应商存在一定的差异。预付款对应的供应商主要系房屋租赁、硬件销售、提供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及劳务施工服务等供应商。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包括:(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考虑将原有部分租赁场地办公功能迁移至罗普特(厦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的预付租赁款928.51万元,占比35.24%;(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根据部分项目实施情况对硬件采购等需求导致预付款有所增加,报告期末预付货款金额1,205.77万元,占比45.76%。上述情况符合供应商合同约定情况及商业惯例,与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相匹配。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