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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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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6日

至2022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2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若参与现场会议,与会者需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一)考虑到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需要,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根据嘉兴港区管理规定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措施变化,避免影响参会。

(二)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4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本次变更后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11.00元/股。后因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影响,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75元/股。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许可的用途,具体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截至2019年7月5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78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5%,最高成交价为10.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0,681,902.1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等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推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4月23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10,000,000股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4.89元/股。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5号)(以下简称“该批复”),该批复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期失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实施可转债发行事宜,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1年8月5日及2021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对剩余30,785,33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为12,730,543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432,730,543股变更为1,420,000,00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18,054,793股。除以上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现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对剩余18,054,793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每股内在价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有利于公司股价稳定,维护股东利益,促进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五、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每股内在价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有利于公司股价稳定,维护股东利益,促进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3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管思怡女士委托董事长韩建红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王庆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对前次回购股份剩余部分(18,054,793股)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4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由此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4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同意聘任王庆营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庆营先生具备履职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王庆营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上交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3-85585166; 传真:0573-85585033;

邮箱:wangqingying@jiahuagufe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王庆营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情况

王庆营,男,198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22年5月,曾任东吴期货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经理,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融资总监;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王庆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庆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情形。

截至目前,王庆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