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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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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成都科华明宇豪雅饭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议案6、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上述议案若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9: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一栋二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5月2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尚姝博

电话:028-86748930

传真:028-80741011

电子邮箱:002946@newhope.cn

邮编:610023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兴华、尚姝博

联系电话:028-86748930

传 真:028-80741011

电子邮箱:002946@newhope.cn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邮政编码:610023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6”,投票简称为“新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用√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