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5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铖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军、郝志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