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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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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2-028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97元/股。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股东大会将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14时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临2022-022)。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12,152,15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临2022-026号),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0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7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 股 本=(1,212,152,157*0.03)/1,212,152,157=0.03元/股。因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因此,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03)+0/(1+0)]=4.9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9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1006.0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9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03.6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