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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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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股东明图章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明图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4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明图章:

经查,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10-16日,你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超额卖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8.24万股,交易完成后,你2021年转让公司股份合计833.47万股,占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20%。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减持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明图章股东表示接受江苏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后续将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相关规则,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将进一步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