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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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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银对付改革落地
股票类备付金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梁银妍 ○编辑 马婧妤

货银对付(下称“DVP”)改革落地实施。5月20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发布《结算规则》和《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下称《备付金管理办法》),均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相关部门介绍,本次DVP改革保持投资者现有“T日证券过户、T+1日资金交收”的结算模式基本不变、交易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结算参与人未足额交付资金的,证券将被打标识。同时,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还将引入差异化计收机制,股票类备付金比例将在目前16%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

考虑到市场机构对DVP改革需要熟悉适应的过程,在《结算规则》《备付金管理办法》生效后,中国结算设置了不少于6个月的模拟运行期,期间各市场参与机构将根据改革工作安排优化自身业务流程和技术系统。

根据上位法要求,《办法》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登记结算纳入适用范围,增加了监事长的任免须报证监会批准,删除了任免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部门负责人须向证监会报告的条款,并描述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中央对手方的职责,明确结算参与人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承担交收责任。

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实行“T日证券过户、T+1日资金交收”结算模式。根据修订后的《办法》,结算参与人T日日终资金不足额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在证券过户同时,将证券打上“可售交收锁定”标识。T+1日组织多批次交收,结算参与人资金足额的,解除证券标识完成交收;资金不足的,将进行后续违约处置。

此外,《办法》还对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内容,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据中国结算官网消息,除了“打标识”外,《结算规则》建立了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之间的关联,构建了多批次交收体系,并形成覆盖经纪、自营、托管等全部业务的违约处置安排。《备付金管理办法》则引入了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机制,并对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每月生效时间进行了调整。

据悉,目前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已着手开展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市场机构对货银对付改革实施的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中国结算组织做好改革的相关业务技术实施工作。中国结算将积极组织市场机构继续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保障DVP改革平稳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