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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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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所有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5月24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2年6月20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周龙、符勤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调整后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9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2,125,292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锁事宜。

公司董事杨周龙、符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周龙、符勤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3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3,018,79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锁事宜。

公司董事杨周龙、符勤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32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从而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不能解锁;2名激励对象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解锁比例为80%;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近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上述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4,218股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为12.14元/股。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17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从而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不能解锁;3名激励对象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解锁比例为80%;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近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上述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8,310股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为7.9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第四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94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调整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9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2,125,29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3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3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3,018,79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2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41,28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14元/股。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2,938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14元/股。

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5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7元/股。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5,31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7元/股。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2,528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