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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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306,362,07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862,079.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638,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3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募集专户(账号:1207011229200235805)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