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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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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2一03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三、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预计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等,新增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4,000万元。基于购销各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量,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议案关联董事舒文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方大炭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2一03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基于购销双方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方炭材)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含税金额4,000万元。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舒文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参与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宝方炭材为公司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石墨、炭素新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承揽加工、批发零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宝方炭材总资产185,536.05万元;净资产130,117.7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612.14万元,净利润1,497.8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宝方炭材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等,增加预计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4,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宝方炭材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公允的市场价格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2-03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9日

至2022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