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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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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22-037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2:0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该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孙建斌先生、杨青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该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股票简称的议案》

公司证券简称拟由“百花村”变更为“百花医药”;公司证券代码“600721”保持不变。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股票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22-040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 证券代码“600721”保持不变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股票简称的议案》,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百花村”变更为“百花医药”;公司证券代码“600721”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秉承“科技为本,创造健康生活”的企业使命,围绕“医药大健康”核心产业,以“调结构、扩规模、延伸产业链”为主线,以“仿创结合、提升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强化“药学研发+临床研究”两大业务板块的优化升级。适时开展生物医药板块的培育,通过战略并购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创新管理机制和商业模式,持续提升药学研发、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等各环节核心技术和能力,打造从中间体到特色原料药,从高端制剂到创新药,从临床到检测分析的全产业服务链,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迈向国际的医药CRO/C(D)MO企业。

公司曾用名“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名称”的条款。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增加了医药业务相关内容,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为更好的体现公司战略布局和主营业务定位,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百花村”变更为“百花医药”。

三、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22-041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0日 12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0日

至2022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城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所持证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6月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南巷1号2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蔡子云、韩丽娟 联系电话:0991-2356600 传 真:0991-2356601

信函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南巷1号22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22-038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3:0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该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马斌、马建伟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监事马斌、马建伟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22-039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限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241)。2022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24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已于2022年4月8日,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0日、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该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孙建斌先生、杨青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马斌、马建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完成。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