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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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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8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OA、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内容: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舒畅女士、王冠群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详见2022年5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9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舒畅女士、王冠群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候选人舒畅女士2016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等其他全部职务。鉴于舒畅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且其专业领域的经验非常丰富,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提名舒畅女士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舒畅女士自离任公司董事后未买卖公司股票,未违反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5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舒畅女士简历

舒畅,女,1971年10月出生,资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1991年7月-1997年2月任企业会计、财务部经理,1997年4月起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湖南分所副所长。2020年起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委员。2016年5月-2022年5月,任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畅女士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5年,曾主持多家公司的改制、上市审计和大中型企业的年度报表审计,辅导多家公司新三板挂牌和债券发行审计,具有丰富的企业改制上市审计经验及大型企业审计经验。

舒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舒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舒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冠群先生简历

王冠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快消品行业顶级操盘手,营销、管理培训专家;2012年7月-2019年12月,任北京赢销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2021年2月至今任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冠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冠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王冠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0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5月2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17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7,010,083股的3.02%,成交均价为11.06元/股,最低价为10.15元/股,最高价为12.0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2,449,46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8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1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28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