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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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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4. 燃料成本计算和结转情况

月末,燃料成本按照月度总耗用量和耗用平均单价计算出耗用金额结转燃料耗用成本。燃料耗用平均单价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上述燃料成本计算和结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0-2021年四季度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明细表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评估及测试公司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

2. 执行存货的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

3. 关注煤炭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定价公允性及供应商选择的合理性,选取样本检查采购合同、入库单等支持性证据;

4. 分析存货周转率的变动,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金额较期初大幅增加的原因进行分析;

5. 查询燃煤价格走势,对公司各月入厂标煤价格与燃煤价格走势进行对比分析,判断公司采购燃煤价格的合理性;

6. 对公司管理层在存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以及存货减值计提金额进行复核;

7. 选取燃煤、燃料以及其他主要的材料执行计价测试;

8. 分析各月标煤耗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将本期标煤耗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

9. 对报告期内发电及供热毛利率进行分析,分析各月波动及与上期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将发电和供暖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期末存货金额增加的原因合理,四季度毛利率降幅与煤价走势相匹配,相关成本结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将发电权转移给关联方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吉林双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昌图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使公司增加营业收入 4150.1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关联交易具体明细、收入成本构成、定价依据、款项回收情况、前期信息披露情况;(2)结合上述关联方所在地新能源发电上网消纳情况、定价情况,说明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上述关联交易具体明细、收入成本构成、定价依据、款项回收情况、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1.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11个风电项目代发公司所属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公司)16,040万千瓦时电量指标。本次风火替代交易已在2021年8月27日临2021-040号公告中进行披露。本次交易在东北电网公司统一组织下进行,除公司所属的白音华公司与关联方风电企业参与了本次交易外,多个发电集团所属的火电企业和多家风电企业均参与了本次交易,本次风火替代无交易成本,交易价格在东北电网公司组织下,由多家火电企业和多家风电企业共同协商确定,并采用同一交易价格,出让方白音华公司按照市场电价284元/兆瓦时与交易电价227.6元/兆瓦时的价差(56.4元/兆瓦时)获得发电权转让收益,2021年度取得指标转让收益800.59万元,电费由电网公司结算,款项已于结算次月收回。

2. 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吉林双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4个风电项目代发公司所属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热电公司)6,000万千瓦时电量指标。本次风火替代交易已在2021年8月27日临2021-040号公告中进行披露。本次交易无交易成本,交易价格按照辽宁省大用户年度双边交易电价(364.9元/兆瓦时)扣除过网费后,出让方、受让方分别按照55%、45%比例确认收入,即沈阳热电公司按照173元/兆瓦时获得发电权转让收入,2021年度取得指标转让收益918.60万元,电费由电网公司结算,款项已于结算次月收回。

3. 昌图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4个风电项目代发公司所属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热电公司)13,000万千瓦时电量指标。本次风火替代交易已在2021年6月1日临2021-029号公告中进行披露。本次交易无交易成本,交易价格按照辽宁省大用户年度双边交易电价(364.9元/兆瓦时)出让方、受让方各得50%的原则上协商确定,即阜新热电公司按照187元/兆瓦时获得发电权转让收入,2021年度取得指标转让收益2,431万元,电费由电网公司结算,款项已于结算次月收回。

(二)结合上述关联方所在地新能源发电上网消纳情况、定价情况,说明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1. 2021年,蒙东地区风电企业平均利用小时为2,236小时,平均利用率为97.58%,风电消纳情况较好,有利于风火替代交易开展。白音华公司风火替代交易是东北电网公司根据蒙东地区风电企业的电量指标缺口情况,统一组织,由蒙东地区火电企业转让部分富余电量指标给风电企业,以补充风电企业指标缺口,实现风火共赢。蒙东地区多个集团多家火电分别与多家风电开展了风火替代交易。

2. 2021年,吉林地区风电企业平均利用小时为2,304小时,平均利用率为96.94%,风电消纳情况较好,有利于风火替代交易开展。沈阳热电公司风火替代交易是考虑到2021年吉林地区相关风电企业发电能力高于当年已获取的电量指标,全年电量指标存在缺口,本次风火替代交易既为吉林地区相关风电企业获取了电量指标又使沈阳热电公司减发减亏,实现双赢。吉林地区此前曾有其他发电企业开展风火替代交易的情况。

3. 2021年,辽宁地区风电企业平均利用小时为2,293小时,平均利用率为97.89%。阜新热电公司风火替代交易是考虑到2021年辽宁地区相关风电企业发电能力高于当年已获取的电量指标,存在电量指标缺口,本次风火替代交易既为辽宁地区相关风电企业获取了电量指标又使阜新热电公司减发减亏,实现双赢。由于辽宁地区相关交易规则于2021年发布,公司本次开展的风火替代交易尚属省内首次。

4. 风火替代交易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市场交易行为,有利于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和资源有效利用。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新能源接纳政策的具体举措,煤电企业发电量由风电企业代发,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推进节能减排,进而实现风电与煤电企业双赢。

公司上述交易符合原国家电监会《关于完善厂网合同电量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场[2011]47号)中第七条“鼓励发电企业开展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基于年度合同电量的发电权交易”及《辽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东北监能市场[2021]1号)中第三十五条(一)之“发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原则上由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及关停火电机组发电,由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发电”等相关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交易规则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上述交易价格均介于所在地区标杆电价及市场最低交易电价之间,在正常市场交易价格范围内。公司开展的风火替代交易,是在地方政府和电网公司主导下、由火电企业和风电企业协商进行的,既可有效弥补风电企业电量指标缺口、提升风电利用率进而增加效益,又可以减少火电企业富余的无效益电量指标,同时可帮助地方完成节能减排以及电网落实风电接纳政策,实现多方共赢。交易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具有商业实质。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向管理层了解风火替代交易的目的及商业实质;

2. 查阅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询问管理层或与其讨论有关重大交易的授权情况;

3. 对关联方风火替代的交易价格进行检查,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 检查风火替代发生额的真实性证据,包括合同、国网结算单等;

5. 检查相关信息是否已在附注中作出恰当披露。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金山股份本期发生的风火替代交易价格合理,具有商业实质。

六、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1亿元,其中煤炭采购23.86亿元,占同类交易的38.94%。定价政策方面,公司向神木华电采购燃煤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目前指数价格下浮40%进行采购。请公司区分关联方、非关联方分别披露各季度购煤单位成本、定价依据,并说明关联采购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通过向关联方低价采购煤炭减亏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区分关联方、非关联方分别披露各季度购煤单位成本、定价依据,说明关联采购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通过向关联方低价采购煤炭减亏的情形。

2021年各季度关联方、非关联方煤炭采购情况表

公司煤炭采购均严格按照采购管理规定及流程执行,长协煤按照与矿方签订的长协煤采购合同约定价格机制执行,市场煤价格参照当期煤炭市场价格变化,通过竞价方式确定采购量质价。煤炭采购合同约定价格均为到厂价,因公司所属白音华公司属于坑口电厂,采用皮带运输方式将煤炭运输至厂内,无运输费用,到厂价格即为出矿价格。

2021年,公司煤炭采购关联方有四家: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球)、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华电)、阜新白音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矿煤炭)、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星公司),其中华远星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所属的专业航运公司,运力保障能力较强,按照当期海运煤运价确定运输价格;其他三家各季度关联方煤炭采购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各季度关联方煤炭采购情况表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29日临2021-052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神木华电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目前指数价格下浮40%的定价政策向神木华电采购煤炭。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2021年四季度东北地区电力紧缺,能源保供任务较重,公司煤炭刚性缺口较大,为满足公司保供需求,公司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向神木华电采购煤炭15.09万吨,加之运距较远,运费成本较高,入厂标煤单价较高。

根据公司2021年2月27日临2021-10号和2021年10月29日临2021-052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前三季度拟与华电环球按照市场价格采购煤炭;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第四季度拟按照指数价格和固定价格采购煤炭。

实际执行过程中,华电环球定价依据采用ICI指数定价(ICI指数是指全球仅通过英国阿格斯有限公司独家发布,是东亚、东南亚最重要的煤炭交易市场定价依据)及中国华电集团竞价平台报价方式,煤炭采购价格遵循国际煤炭价格走势,符合2021年进口煤指数变化规律。

根据公司2021年1月30日临2021-004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煤业分公司拟与阜矿煤炭按照市场价格采购煤炭。

实际执行过程中,阜矿煤炭定价依据是参照内蒙地区煤炭市场价格变化不定期进行调整。公司所属白音华公司是依托阜矿煤炭露天矿低质煤源建设的配套电厂,阜矿煤炭露天矿的煤炭产量全部定向销售白音华公司,双方具有较高的依存度,具有相互保障的战略合作关系,价格一直相对稳定,与2021年市场煤价爆涨的特殊年份相比,价格相对偏低,再加上直接采用皮带运输方式将煤炭运输至厂内,无运输费用等因素,价格较低。

综上,公司各关联方采购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定价,由于阜矿煤炭价格较低,且占关联方采购总量的55.4%,影响各季度关联方采购价格普遍低于非关联方价格。剔除阜矿煤炭的影响,关联方煤价走势与市场价格基本保持同步。详见下表:

2021年度各季度采购成本情况表(关联方剔除阜矿煤炭)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不存在通过向关联方低价采购煤炭减亏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关联方采购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向管理层了解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商业实质;

2. 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询问管理当局或与其讨论有关重大交易的授权情况;

3. 对关联方采购的交易价格进行检查,并与非关联方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 检查关联交易发生额的真实性证据,包括合同、货权转移证明、发票、入厂验收单、结算单、第三方机构检验单等;

5. 获取金山股份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并检查相关信息是否已在附注中作出恰当披露。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金山股份本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基于市场价格制定,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向关联方低价采购煤炭减亏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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